
照明工程设计资质代办
资质简介:照明设计分为室外照明设计和室内灯光设计,又是灯光设计,灯光是一个较灵活及富有趣味的设计元素,可以成为气氛的催化剂,是一室的焦点及主题所在,也能加强现有装潢的层次感
咨询热线:
13668286289
资质代办
代办流程
资质办理流程
-ORDER-一:洽谈沟通
企业基本情况沟通,定制资质升级办理计划。二:组织材料
收集企业基本资料,考取和聘请主要人员。三:组织材料申报
建设厅审核证书,缴纳人员保险,组卷成册递交资质申请材料。四:查询申报结果
建设厅进行审核、公示流程。五:领取资质证书
公告颁发资质证书,后期长期合作代办时间
-CYCLE-照明工程设计资质办理周期为3个月,天志诚企管保证3个月内未办理下证退还全部代理金额(所需资料齐全)。
办理材料
首次申请、分立、合并办理工程设计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在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一式二份,电子文档一份)。
2、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
①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文本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④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⑤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或初始注册表;
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⑦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 效日期)、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 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⑧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⑨公司关于企业资质合并、分立的相关决定及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办理资质合并、分立时候提交)。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在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一式二份,电子文档一份)。
2、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
①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文本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④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⑤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或初始注册表;
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⑦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 效日期)、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 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⑧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⑨公司关于企业资质合并、分立的相关决定及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办理资质合并、分立时候提交)。
资质标准
照明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标准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照明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质量合格的大型照明工程的设计不少于5项,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照明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具备独立进行照明专项指标(照度、亮度、结构强度等)的测试仪器和计算设备。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3)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照明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质量合格的大型照明工程的设计不少于5项,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照明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具备独立进行照明专项指标(照度、亮度、结构强度等)的测试仪器和计算设备。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3)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
⑴照明工程 | ⑵建筑 | ⑶电气 | ⑷概预算 | ⑸结构 | ⑹其他 | 总计 | |||||
专项资质 | 照明工程 | 甲级 | 4 | 1 | 3 | 1 | 1 | 2 | 12 | |||
乙级 | 3 | 1 | 2 | 1 | 1 | 1 | 9 | |||||
注:1.专业设置中,照明工程的相近专业包括:供电照明、建筑设备(电)、公用设备(动力)、电气(工程)自动化等相近专业; | ||||||||||||
2.专业设置中,其他专业包括:光学、环境艺术、计算机、美学、电光源等相关专业。 |
资质升级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在“四川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填报、打印一式二份,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需转相关部门审核的另增加一份,电子文档一份)。
2、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需转相关部门审核的另增加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
①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③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④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⑤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及近一 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 料;
⑦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工程设计合同主要页的复印件;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2、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需转相关部门审核的另增加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
①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③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④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⑤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及近一 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 料;
⑦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工程设计合同主要页的复印件;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