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办房地产开发资质暂定四级标准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7-07-13 16:11 点击率: 相关TAG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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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办暂定四级: (1)资料装订目录;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在四川省房地产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一式一份); (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4)企业法人
1、新办暂定四级:(1)资料装订目录;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在“四川省房地产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一式一份);
(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4)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
(5)公司章程(要页,需加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章);
(6)企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自有产权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用场地需提供一年以上租房合同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
(7)企业工程、财务、经营、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或董事会决议);
(8)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要页)和社保证明材料;
①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②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财务、统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含)以上职称;
③职称证书复印材料需包含职称人员姓名、职称级别、发证机关、发证时间、职称证书编号内容;
④社保证明材料需提供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并加盖了社保部门公章的参保人员名册,并附申报前两个月内的缴费凭证;企业总公司、集团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员工购买的社保均予以认可;
(9)开发项目土地使用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用地与工业用地不适用于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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